失实报道(失实报道记者要勇于承担责任)

如何查处虚假、失实的报道?根据原新闻出版总署《关于采取切实措施制止虚假报道的通知》的规定,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要加强监管,严肃查处损害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虚假、失实报道,责令有关报刊公开更正,并视情节轻重依法对报刊做出警告

如何查处虚假、失实的报道?

根据原新闻出版总署《关于采取切实措施制止虚假报道的通知》的 规定,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要加强监管,严肃查处损害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虚假、失实报道,责令有关报刊公开更正,并视情节轻重依法对报刊 做出警告、罚款、停业整顿的行政处罚;对经查实采写虚假、失实报道的记 者,要给予警告,并列入不良从业记录名单,情节严重的要吊销其新闻记者 证,5年内不得从事新闻采编工作,情节特别严重的,终身不得从事新闻采 编工作。各级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,监督报刊主管主办 单位对负有管理责任的报刊负责人做出处理。

对虚假、失实报道如何查处?

根据原新闻出版总署《关于采取切实措施制止虚假报道的通知》的规定,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要加强监管,严肃查处损害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虚假、失实报道,责令有关报刊公开更正,并视情节轻重依法对报刊做出警告、罚款、停业整顿的行政处罚;对经查实采写虚假、失实报道的记者,要给予警告,并列人不良从业记录名单,情节严重的要吊销其新闻记者证,5年内不得从事新闻采编工作,情节特别严重的,终身不得从事新闻采编工作。各级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,监督报刊主管主办单位对负有管理责任的报刊负责人做出处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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