vpn代理服务器(你要亮明身份——代理IP能否显示“代理IP”?)

我们小区论坛早年可以用马甲,大家都言辞激烈互飙脏话,后来都实名了,氛围就好多了。

言论自由的前提是你得亮明身份。

IP会伪装,还是太弱了些。

要有什么办法能揭去伪装,直接暴露地点就好了。

你要亮明身份——代理IP能否显示“代理IP”?

其实像现在国内这样不分辨代理IP,效果是很差的,可以说投入的资金是白瞎了。只有仔细在网上观察一下就可以发现,显示IP之后来自对岸的是很少的,有很多典型1450言论都是大陆IP,这无可辩驳地说明这些人都是用的代理IP,对那些有卑鄙目的的人来说,用代理IP来散布谎言是心安理得的。

建议国家要搞就搞彻底。在大陆从事代理IP业务的公司是应该被监管的,不必禁止这类业务,毕竟有些用代理是有正当理由的,但网民也应该有知道对方是用了代理对自己IP所在地进行了屏蔽的知情权,这样才可以真正净化网络舆论环境。

显示ip能给过去存疑的人员以及账号,一个大家伙自助判断的机会,大家伙儿监督也有证据了。1450太猖狂了,原先不知道它们渗透到各个角落,伪装成身边人同乡人同行人同龄人同路人。

有关部门肯定知道,以为常了,忽略了严重程度,忽视了夸张的海外ip比例。因为1450有该ip技术应对手段,某一个时间段揭露后释疑后 哪天再不显示,等需要打击了再突然显示,这种不定期、往复的强显效果更佳。当然我们技术如果碾压它们,更好。

而多次强制封号后,那些带节奏的账号。账号年龄/申请初期的标注。又会成为1450的软肋,小号带节奏,肯定有鬼呀。

好,这只是开始。以后希望走向实名制,自古行不更名,坐不改姓,先以自愿形式。敢公开自己名姓的,可靠性更高是肯定的。

感觉对代理IP进行管控从技术上讲难度并不大。IP所在地不是任何人自己想换就能换的,那些想把非大陆IP换成大陆IP的人都是通过向在大陆经营此类代理业务公司交费才可以的。

国家就应该立法规定这类公司必须注册他们的代理业务,而且上报代理业务的出口IP。

这样,像观网这类公共媒体就可以拥有一个能自动动态维护的代理IP地址表,如果在辨别IP地址时在表中查到这是代理IP,那么就直接标明来自代理即可。

这样并不侵犯代理使用者的隐私,但这些人也就无法骗人了。

用国家立法形式的好处是,如果有企业为了利润在代理IP上作假,那么在打击他们时也能有法可依了。

毛线,比如我可以控制你的电脑用你的IP发帖,你又不是代理。如果对方确实是机构的话,那找肉鸡是毫无难度的。

呃,国内的网络安全实际是被收紧的~

看看自某某打车后的新法规要求,国内不管哪里的网管,都要符合安全等级保护机制,否则入刑

重要的说三遍,网安没做好,网管是入刑,入刑,入刑~~而不是行政处罚~~国内所有大小政府企业事业内部网络全部都要安全等级通过。

那帮”1450“故意讲一些特恶心人的话,用简体中文,然后再用繁体中文把这些话,都是他们讲的恶毒的话,再用繁体中文再发到国外网站上去,就引发国外的舆情,对我们不利的舆情。

讲这些恶心话的人他们的IP地址记录下来没有?否则怎么证明是1450讲的?

早年间天涯台湾版出过一个事,一个台湾记者自己在台版发了个骂台湾的帖子,然后它根据这个帖子编了个“新闻”,说大陆人恶毒咒骂台湾,发表在台湾媒体上,后来被台版找到破绽,给丫揪了出来,它自己都承认了。不过时间太久,我实在想不起来这孙子叫什么了,只记得名字是三个字。

冒充当地人散播虚假舆论带节奏,这是间谍行为中最基础最常用的基本操作,正常人就能想到。当然,有些人的智力可能达不到这个标准,他们需要“证据”。

我去百度了一下,免得被证据党指责胡说八道。当时的帖子应该早就被删了,但是我搜到了一个相关的帖子,而且好巧里边提到了这个台湾记者的名字,叫曹伯晏,《自由时报》的。具体请看:http://bbs.tianya.cn/post-funinfo-5657343-1.shtml

南波蛙的键盘军不用自己买代理,是一起办公,有专业后勤技术部门的高级网特,不是我们这些被他们骂得散装小粉红,还有200多万台湾人散布在大陆,显示IP用处不大。

有总比没有强,一步步来,道高一尺魔高一丈,在斗争中学经验。

也有人说了,跳IP太容易了,你以为我真的在美国吗?

这么说的意思是,我不管你在哪,如果你对外的IP是代理IP地址,那我就显示“代理IP”字样。

比如我显示“来自吉林”,我用VPN后跳转到浙江,那么我显示的是“来自代理IP”。

简单说就是代理IP地址库,顺便还能打击一波非法代理。

也要估计到,他们使用翻墙软件的能力。

这些年来,互联网上,有不少免费的国外翻墙软件的。这个事情可以说,他们应该早就是考虑在内了。

不应该完全把希望寄托在显示IP,他们就没招了上。

要把希望放在,这些人使用了代理之后,国内能把代理找出来干掉。否则这件事不会就这么容易消失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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